司法警察學專業學什么內容?
司法警察學專業開設的主要課程有:主要開設法理學、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政治、警衛勤務學、警衛戰術學、警衛指揮學、部隊管理科學基礎、勞動教養學、審訊學、計算機技術等

司法警察學專業簡介:
司法警察學,是以法律、司法警衛活動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與警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培養目標:
司法警察學專業主要培養在保證審判、檢察場所安全、提押嫌疑人以及強制執行等行為中行使的是對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司法行為的輔助性職能,以及執勤訓練、管理教育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
本專業培養的學生需要具備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并受到警察學專業的基本訓練,具有警察實際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學科要求:
該專業對政治要求較高。該專業適合對法律、政治、警察行為科學有興趣的學生就讀。
知識能力:
1.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2.熟悉司法警察工作的政策法規
3.具有較強的組織指揮、管理和協調能力
4.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5.能處理一般涉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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