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的最新招生章程已于2024年05月10日正式發布!高考志愿填報該校時請認真閱讀官方權威發布的招生章程,了解報考具體都有哪些限制條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湘潭市建設路口河東大道10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院校國標碼:13923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理工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學校是隸屬于湖南省教育廳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地處湖南湘潭中心城區,環境優美。重點推進以光伏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子商務等專業為核心的三個特色專業群建設,營造專業高原,打造技能高峰,立項湖南楚怡高水平專業群(A檔)2個。學校專業拔尖,供需兩旺,畢業生供不應求,就業質量節節攀升。學校堅持立德樹人,以德為先,悉心培育“勤學、儉樸、樂觀、誠信、合作、自律、敬業、專長、創新”的理工核心情懷,涵養人生大氣、蓄養人生才氣、培養人生勇氣,致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中職對口類/職高對口類。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檢監察處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不委托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學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學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面向湖南、山東、廣東、內蒙古、江西、海南、貴州、四川、云南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湖南省招生專業
學院 |
專業 |
科類 |
學制 |
學費(元/年) |
新能源學院 |
光伏工程技術 |
不限科類 |
3年 |
5060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
太陽能光熱技術與應用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
風力發電工程技術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
工程造價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
智能制造學院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不限科類 |
3年 |
4600 |
|
管理藝術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不限科類 |
3年 |
3500 |
電子商務 |
不限科類 |
3年 |
3500 |
|
工商企業管理 |
不限科類 |
3年 |
3500 |
|
室內藝術設計 |
不限科類 |
3年 |
7500 |
注:各專業(方向)最終學費標準以2024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招生類別及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發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擇優錄取考生。對外省考生的投擋,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的成績依據。
第十五條 色盲癥患者建議不報考室內藝術設計專業。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校招生就業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河東大道10號(建設路口)
郵政編碼:411104
招生咨詢電話: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傳真)
招生咨詢郵箱:hnlgzy@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hnlgzy.net
監督投訴電話:0731-52518762
專業詳情咨詢:
新能源學院:0731-52518032
智能制造學院:0731-52556208
管理藝術學院:0731-5255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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