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2024年的最新招生章程已于2024年05月10日正式發布!高考志愿填報該校時請認真閱讀官方權威發布的招生章程,了解報考具體都有哪些限制條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隸屬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公辦專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級院校、全國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四川省本科層次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學校、四川省首批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條??學校全稱及辦學地址
學校全稱: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辦學地址:
1.柳城校區:成都市溫江區德通橋路392號
2.海科校區:成都市溫江區新華大道二段179號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國家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選拔培養人才。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招生工作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組成,負責審議學校招生章程、專業招生計劃、各類招生考試辦法及錄取規則,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考試、錄取、安保、紀律監督等工作組,各工作組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開展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當年國家和省市招生政策,結合學校辦學資源條件、專業結構、生源質量、社會需求、就業情況等科學合理編制本年度招生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學校擬面向四川、重慶、海南、貴州、湖北、云南、西藏、內蒙古、安徽、新疆十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專業及計劃可登錄學校網站查詢。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公開、公平、公正錄取考生。
第十一條??錄取對象為報考我校并符合各省市自治區教育廳、考試院錄取條件的考生,調檔比例為105%以內。
第十二條??我校在四川省實行跨批次錄取(分別在藝術專科批、專科批、對口高職專科批次投放專業計劃),其它省(市、區)則按當地省考試院的安排,參加高職專科批次或相應批次的錄取。
第十三條??在四川省藝術專科批專業只限于美術與設計類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科同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進檔考生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滿為止。綜合成績折算規則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如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順序為專業統考成績、文化總分、語文、外語、數學。
第十四條??錄取時,由我校在調檔范圍內遵循“專業優先”(即“專業清”、“志愿清”)的原則,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錄取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和各專業具體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在已投檔考生中,總分相同優先錄取順序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英語高分者;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英語高分者。
第十六條??按照考生志愿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退檔。
第十七條??我校藝術類專業分文理科進行錄取且專業不舉行加試,按照進檔考生綜合成績為藝術類投檔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我校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九條??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二十條??填報我校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園林工程技術專業的學生最好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
第二十一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二條??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所有錄取新生進校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若有與錄取信息不符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凡在我校規定報到截至時間15天之內,未到學校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的學生將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當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后向學校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貸款、學費緩交等手續。
第二十八條??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調整,以調整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考生和家長可通過電話、網絡等多種方式進行咨詢。我校在錄取結束后及時在學校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
聯系電話:028-82732147、82732146
傳? ??真:028-82731147
學校網站:https://www.cdnkxy.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zs.cdnkxy.edu.cn/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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