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發布了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該通知明確,2021年高招考試將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根據要求,今年高考命題將強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增強試題的開放性和靈活性,各考點應在各地區各學校設置防疫副科。除了教育部規定的特殊事項外,考生高考成績只能向本人及相關投檔院校提供,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地方政府、學校、培訓機構以高考成績作為對教師和學生的獎勵標準。
亮點1:
防疫站:各考點設防疫員一名。
教育部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要健全高考組織工作機制。各地區、各學校要提前研究,合理安排特長生招生等相關考試時間;認真落實全國教育考試的組考防疫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加強命題制卷、考點考場、評卷等場所的防疫措施,確保廣大考生和考務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考生和考務人員日常體溫測量和身體健康狀況監測,按規定為各考點配備防疫副考官,設置隔離考場,配備必要的隔離設備,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認真落實體溫檢測、考場消毒、通風隔絕等措施。
各地區應建立正常的疫情防控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完善涉及考試、疫情、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應向當地省(區、市)黨委政府請示報告,并及時報教育部。
各地區、各學校也要加強考點的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大人員入場檢查力度,嚴格考場視頻“雙監考”和巡考制度。
亮點2:
貧困縣脫貧后仍然可以享受專項計劃
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不得隨意改變,繼續實行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合作招生計劃,并結合生源數量、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繼續把招生計劃增量向中西部地區和考生大省傾斜。各省轄市所屬高校要嚴格控制本地計劃招生比例,合理確定分省招生名額。
根據中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部署,該專項計劃實施地區的貧困縣在2021年仍然可以享受專項計劃政策。
亮點3:
命題:今年高考試題增強開放性
教育部要求,穩步推進綜合高考改革。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省市要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的各項工作,精心制定命題、考試、錄取工作方案。進一步總結和完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地的試點經驗,不斷研究和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高等學校應加強與中等教育中人才培養的銜接,進一步優化選考科目要求,完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逐步改變單純以考試成績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招生模式。
在2021年高考命題中,要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和引導。應優化題型設計,增加題型的開放性和靈活性,發揮高考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引導學生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各地區應加強國家教育考試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健全教師參與命題、閱卷的激勵機制,提高其能力和水平。
亮點4:
強基計劃:優化高考內容與形式。
今年,強基固本工程仍在各試點高校深入實施。教育部要求,各試點高校完善招生程序和方法,提高選拔人才的科學性;優化高校考核內容和形式,充分利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對思想品德、專業興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勞精神等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有志、有興趣、有才”的優秀學生;加強與中學的銜接,幫助學生了解強基計劃專業的優勢、培養模式和發展前景,引導學生報考;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多學科交叉培養的課程體系,提高學生服務國家戰略需要的能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分類考試招生作為高職招生的主渠道,統籌安排高職分類招考計劃,重點向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急需、就業率較高的專業傾斜,逐步取消中職銜接招生,適度擴大學前教育、護理、養老、保健、現代服務業等專業中高職銜接招生。
亮點5:
分數:高考分數不得向中學提供。
國家教育部也明確規定,高校要加強招生批次管理,嚴禁隨意將普通批次專業安排到本科提前批次。各地區要開展招生秩序專項治理,嚴肅查處違規招生宣傳、設立獎勵等違規爭搶生源、違規承諾錄取等行為;嚴肅查處違規招生行為,對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嚴重違反招生規定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違規承諾爭搶生源、嚴重違反招生規定的高校及其工作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除了教育部規定的特殊事項外,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只能向本人和投檔院校提供,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嚴禁各地政府、學校、培訓機構以高考成績作為對教師和學生的獎勵標準。
各學校注意了!教育部嚴禁以任何形式公布高考狀元(狀元的歷史由來)